10日,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在京发布《城镇住房空置率及住房市场发展趋势2014》的主题报告。
根据报告我国家庭的住房拥有率已达到90.8%,城镇住宅市场的整体空置率则高达22.4%。统计显示截至2013年8月,我国空置住房占据了4.2万亿的住房贷款余额,空置住房的资产价值在城镇所有家庭总资产中的比重为11.8%。
值得关注的是,报告称经济适用房的空置率高达23.3%,且家庭年总收入最高的25%家庭拥有经济适用房的比例明显高于中低收入家庭,经济适用房存在严重的资源浪费和“错配”现象。报告建议国家在未来的房地产调控中应停建或减少保障房建设,而把重点放在盘活存量住房方面。
超20%的家庭拥有多套房房价受投资需求推动明显
根据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主任甘犁教授介绍,我国家庭的住房拥有率已达到90.8%,其中城镇家庭住房拥有率为87.0%,农村家庭住房拥有率则为95.8%。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城镇家庭住房拥有率显著偏高。其中,高出英国家庭的20.3%,高出美国家庭的21.8%,高出德国家庭的33.7%。
2013年中国城镇家庭多套房拥有率为18.6%,与2011年相比增长了15.9%。2014年3月的季度数据显示城镇家庭多套房拥有率已上升至21.0%。
去年,我国城镇住宅市场的整体空置率达到22.4%,比2011年上升1.8个百分点。据此估算,城镇地区空置住房约为4898万套。这远远超出了国际平均水平,从2000年至今,美国的空置率介于1%至3%。香港地区的住房空置率低于5%,欧盟在2004年的住房空置调查显示各国平均空置率为9.5%,日本2008年的空置率为13.1%,台湾地区2001年的住房空置率为17.6%。
根据该中心估测,中国城镇地区可实现刚性住房需求上限约为2300万套,可实现改善型住房需求上限约为950万套。而目前城镇地区家庭自有空置住房为4898万套,待售商品住宅约为350万套,总供给为5248万套住房。因此,即使不计算“十二五”期间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供给,现有的存量住房已经可以满足可实现住房需求。
首次购房比例逐年下降也部分佐证了这一观点,报告显示至2013年8月,首次购房占购房家庭比例降低至47.7%。在中国家庭金融调查2014年最新季度调查中,2013年8月至2014年第一季度间购房的家庭中,首次购房家庭比例已显著降低至19.7%。报告认为这表示刚性需求家庭购房意愿及购房能力已非常有限,住房价格主要由多套房投资需求驱动。
经适房未能发挥社会保障作用应重点盘活存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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