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从去年年末开始,集赞送礼的微信营销模式登陆大连市场,一时间,商家与网民都加入到网络狂欢,小到餐具服装,大到吃饭美容,无不涉及其中,因此也引发了诸多问题。6月6日,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公告,从本月9日起,公众号累计4次集赞将永久封号。昨日,记者采访大连部分已开辟微信公众平台的商家了解到,目前,集赞营销已然降温,记者也搜索了几十个商家微信平台,仅有两三家近期开展集赞营销。
新规:微信公众号集赞4次即封号
从去年年末开始,在大连商家的微信平台中突然风行集赞送礼的营销模式。该模式瞬间引爆了网络平台,很多网友转发类似信息,从商家到网友无不沉溺于集赞送礼的网络狂欢之中。
而由此引发的问题也值得关注。本报此前报道,今年4月,大连某金店出现千人兑换水晶吊坠的情况。同时,部分商家以“送完即止、名额有限、最终解释权归商家”等理由拒付礼品或礼品缩水,引发消费纠纷。由集赞营销引发的消费纠纷在国内也日益增多。
针对这一问题,6月6日,微信公众平台向公众号用户发出一则公告,出台一项集赞行为处理机制。
微信官方表示,近期,部分商家无视平台规则和用户体验,屡次利用朋友圈“集赞”,甚至出现预付邮费欺诈、骚扰用户现象。为保障用户体验和利益,6月9日起,将升级全新技术手段,采用技术+人工举报的方式对“集赞”行为进行全平台清理和规范。希望大家与微信携手共建健康、绿色的环境。
随公告附上的详细处理机制的内容极为严厉,明确规定,公众号累计发现1次有集赞行为,即封号7天,不可提前解封,累计2次,封号15天,累计3次,封号30天,公众号累计发现4次有集赞行为,将永久封号,不可解封。
微信平台表示,微信的朋友圈是一个由熟人关系链构建而成的小众、私密的圈子,用户在朋友圈中分享和关注朋友们的生活点滴,从而加强人们之间的联系,它并不是一个营销平台。
现状:数十个公众号仅3家集赞
2011年1月21日微信平台正式上市,仅1年时间,已累计用户超过1亿,如今用户数量已超3亿。微信公众平台于2012年开发,微信商机也由此开启,商业机构和个体商户也开始经营公众号,进行微信推广。
昨日记者采访到一家2013年年初开发出微信公众号的商家。“我们是大连比较早进入微信平台的。”该商家的负责人说,当时微信公众号在大连刚刚兴起,此后,商家逐步意识到微信平台的商机,微信平台中的大连公众号数量激增。
“最开始大家都只做网络推广,主要是关注微信送折扣优惠。 ”该负责人说,当时各家“官微”推广速度比较慢,很快有人在网络中发现了集赞营销的新方法。“非常快,几乎一夜之间‘集赞送礼’就遍地开花了。 ”该负责人说,集赞营销有两个好处,一是可以在极短时间内达到较高的网络关注度,达到营销目的,而商家成本较低。其二是实际效果较好,朋友圈都是熟人,可信度较高,针对性也较强。
不过,网友集赞的热度很快就让商家感到吃不消了。从去年年底开始,本报报道多起商家中止集赞送礼的活动,其中大部分商家表示,无法承担过多客户兑奖。在今年4月,大连某金店出现千人集赞兑奖的事情更是将此问题推向高潮。“现在集赞营销明显少了。”一位餐馆经理介绍说,集赞营销的热潮在大连差不多持续了三四个月,最近已很难看到类似的营销活动。昨日,记者查询微信平台大连公众号,近两个月来,数十家已获认证的公众号,只有3家仍开展类似的活动。
市民:参加集赞活动,一次奖也没兑着
“确实有领到礼品的。”市民王女士在微信中经常关注各种集赞营销信息,此前曾参与过十余次类似活动,但兑奖比例很低,只不过三五次而已,大多数活动都无疾而终。
市民安先生只参加过一次集赞营销活动,结果却没能兑奖。“我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信息,结果商家表示礼品已经提前发放完毕,活动提前结束。 ”安先生说,尽管商家一再致歉,但仍让人感觉不舒服。“谁知道真假,没准就是忽悠人。”安先生更担心,此事在朋友圈里转发,可能会让自己的朋友上当。“我现在已经不转发类似的信息了。”市民黄女士说,此前她参加过很多类似的促销活动,比如面膜、水杯、美容体验等,全都没能兑现,让她在朋友们面前很没面子。“朋友开玩笑说我是‘商托’。”黄女士说,商家这种行为不但有损诚信,也给自己的生活带来不小影响。
工商部门:微信消费投诉呈上升趋势
记者了解到,今年5月份以来,普兰店市工商局和金州新区工商局均先后针对集赞营销行为进行过治理。工商部门认为,处理“集赞营销”消费纠纷涉及《广告法》、《合同法》和新《消法》等法律条款,但由于“集赞”活动并不发生真正的交易或消费行为,很难按正常的消费纠纷来处理。面对新的维权领域,有关部门应制定完整规范细则,为处理“集赞营销”投诉纠纷提供明确依据。
今年 4月,辽宁省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也针对微信集赞营销发出预警,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微信消费投诉呈现上升趋势,一些销售商家没有实体经营或工商注册给监管造成难题。消费者参加相关活动时务必注意保护手机存储的银行账号、电话等个人信息,防止恶意诈骗。
腾讯连连出招严控微信营销
2013年12月19日
微信公众平台首发 《关于假冒伪劣商品销售推广行为的公告》,微信方面表示,如果用户发现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存在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可通过微信的举报功能进行检举,核实后腾讯将根据违规程度进行处理。
2013年12月31日
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关于诱导分享行为的公告》首次涉及公众号营销问题。微信公众平台表示,反对不正当利用公众号群发消息的功能破坏用户体验的行为,特别是通过群发消息等手段强制或诱导用户分享至朋友圈的营销行为。同时表示,如果用户发现有公众号存在诱导分享行为的,欢迎通过微信的举报功能进行检举,核实后将根据违规程度进行处理。
2014年1月3日
微信公众平台再发公告,在收到较多用户对于诱导分享行为的举报,经核实后,对涉及诱导分享的公众账号进行了处理。
4月4日
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其中对诱导分享行为再次进行表述。
5月20日
微信针对添加好友设置上限,即“个人好友+关注的公众账号+所在的群”的数量不能超过5000个。微信方面表示,该限制只是针对微信的个人好友而言,所在群的数量和公众账号不计算在内。而微信推出这项新规,目的就是约束当前“微信营销”的风气。
6月9日
微信公众平台推出清理集赞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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