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幸福花园商品房土地使用权争议调查
刚买到手的商品房,却只剩下24年土地使用权,原因何在?24年之后土地使用权到期,业主该怎么办?近日有读者拨打本报民情热线(028-86968696)反映,南充市南部县一个小区上千套商品房,出售时就只剩下24年土地使用权。本报记者2月24日来到南部县实地采访。
业主有疑问
新房只剩下24年土地使用权
南部县居民杨立(化名)这个春节过得不省心——他2013年底才交房的新房,突然发现只有24年土地使用权。就这事他咨询过开发商、房管局和国土局,得到的答复是这块土地确实只剩下24年使用权。
杨立长年在外工作,买房子非毛坯都是父母一手代办。2014年他回老家过春节时听邻居说起这事,赶紧翻出购房合同一看——“土地性质为商住,土地使用年限从2013年5月22日至2038年3月24日。”
杨立不明白,“国家规定一般的商品房是70年土地使用年限,但他2013年新买的房子土地使用年限到2038年就到期了,国家规定怎么到这儿就变了呢?”
新买的房子只有20多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杨立先后咨询了开发商、国土局、房管局,答复是“可以延期,但要交钱。”“同样是商品房,国家规定土地使用权70年后可以自动续转,为什么我20多年就要续转,还要另外交钱呢?”杨立百思不得其解。
开发商有说法
购房合同写明24年买不买随你
24日上午,记者来到杨立所在的南部县南隆镇幸福路,找到杨立所在的幸福花园小区。这是一个能容纳近4000户居民的大型小区,是当地一家名为新源的房地产公司开发。
在小区售楼部,新源房地产公司工作人员介绍说,这块地1998年就拿到了,当时是4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因为各种原因近几年才陆续开发,土地使用年限就缩水成20多年了。
“我们现场都公示了所有的证件和资质,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那上面明确写了土地年限的。”现场销售总管说,如果有购房者问到这些细节,他们都会一一告知。“反正这块地只剩下20多年使用权,买不买你自己决定。”销售总管说,“如果不放心,你可以咨询南部县国土局和房管局,我们南部县很多楼盘都是这样。”
土地使用年限咋这么短?
国土局:只剩24年合法,当地还有不少
2月24日下午,南部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首席代表袁怀舵就幸福花园的土地使用权问题接受了采访。他说,幸福花园这些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只剩24年,从政策上讲是符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居住用地为70年”,但“不是必须要70年,在70年范围内都可以出让”。袁怀舵说,南部县旧城改造过程中,涉及多宗以协议形式出让的国有土地,其用途大多为“商住用地”,土地使用期限有10年、15年、20年、25年、30年、40年不等,这种出让都属合法行为。
袁怀舵说,具体到幸福花园这块地,是1998年协议出让的,用途为商住用地,使用期限是40年,所以到2038年就到期了。袁怀舵承认,当地这些土地使用年限不足70年的商品房还不少,有些甚至到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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