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四川省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发布通知称,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等11个部门将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行动将重点整治投机炒房行为、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发布虚假房地产广告等四大类行为。
重点整治投机炒房行为。包括垄断房源,操纵商品住房销售、租赁市场价格;未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及监管合同约定,延期开工或已取得施工许可证未按期开工;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但未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通过提供“首付贷”或“首付分期”等形式,违规为炒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等行为。
重点整治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以威胁、恐吓等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预定金;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担保服务,或者以捆绑服务方式乱收费等行为。
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销售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的商品房,向购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等性质的费用;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银行按揭贷款;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销售价(含装修),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在标价之外加价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等行为。
重点整治虚假房地产广告。包括发布未取得许可或备案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销售广告;在房地产广告中承诺为购房人办理户口、就业、升学;在房地产广告中承诺房产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等行为。
据了解,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期间,11个部门有明确的职责分工。此外,各区(市)县还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作用,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加强政策解读与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通过定期集中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表明,各区(市)县要坚持整治违规行为与化解矛盾纠纷并重,深入排查矛盾纠纷,对当前突出的在建预售商品住房装修问题,按照“一楼盘一方案”制定矛盾纠纷化解方案,坚持依法依规监管与依法依约调解相结合的化解原则。
此外,通知指出,各区(市)县要逐步建立健全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积极推进房地产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建设。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在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底开展,以进一步遏制成都市出现的投机炒房行为,引导合理预期,促进供求平衡,更好满足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经营行为,引导买卖双方诚信履约;整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促进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健康发展。
(房掌柜整理自观点地产网、新华社)
2022-02-17 10:31
2022-02-17 10:28
2022-02-17 10:28
2022-02-17 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