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打击资金违规进入楼市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单凭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心有余而力不足。对此,金融监管机构在加强对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做到在“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的基础上,学会科学监管方法,建立有效的监管模式,即与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加强沟通与协作,建立好监管合作平台,做到信息互通、经验共享;同时,提醒各级政府加强辖内金融活动监测,对政府审批的小贷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加强监管,防止这些公司非法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参与楼市炒作;并加强对辖内各类房地产开发企业监管,加强商品房审批、预售等环节监管,防止其通过自设的P2P平台进入非法集资,或与房产中介公司暗地合作继续实施“零首付”等方式引诱购房者盲目涌入楼市。
尤其,要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加大对楼市各种违规投机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惩散布楼市虚假信息,对肆意投机炒作楼市、哄抬房价的行为从重从严予以经济处罚;对特别严重的,有必要对其投机炒作行为按相应法律条款追究刑事责任,给予刑事拘留、判刑等惩处,增强打击资金违规进入楼市的法治威慑力。
2022-02-17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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