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在小编潜伏的各大置业群里,流出了市规土委一份内部文件《市规划国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请示》。根据这份文件,深圳或将增加限售(住宅3年、公寓5年)、限离、限企业购房、继续实施摇号购房等调控措施。小编致电文件联系人,但是电话未能接通。
以下为流传文件内容:
1、加强法人单位购买住房管理
暂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在本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预售和现售)。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已购买的商品住房,自取的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
2、加强个人购买商品住房销售管理
居民个人购买的商品住房(不含安居型商品房),自取的不动产权登记证书之日起3年内禁止转让。
3、加强商务公寓销售和运营管理
个人、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购买的商务公寓(含赠予),自却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
4、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
对关注度高、房源数量少、预计购房人数较多的预售楼盘,尽可能采用公证摇号方式进行销售。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全部准备房源、积累客户规则和名单、摇号排序结果公证和公示规定。房地产主管部门对商品住房预售公证摇号、按序选房过程加强管理。
5、完善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
对有房贷记录且离婚2年以内申请住房贷款的,各商业银行金融机构按第2套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对有房贷记录且离婚2年以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第2套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6、加强市场秩序整顿规范
进一步规范、完善房地产交易网签制度,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力度,严厉打击房地产企业捂盘惜售、不明码标价、拒绝使用公积金贷款、规避调控政策等行为,以及中介机构、新媒体恶意炒作房地产、发布虚假信息、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等违法行为。
2022-02-17 10:31
2022-02-17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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