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上午,在2016年博鳌房地产论坛演讲环节中,著名经济学家、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城乡建设经济系主任陈淮就去库存问题发表言论。
陈淮指出,从直观意义上来讲,把房子卖掉就叫去库存,但从深层次上其实是一种供求关系失衡的正常表现。“房地产业供大于求和供不应求的反复交替,本来就是这个领域中常态的现象。”
但陈淮同时强调,房地产供大于求、供不应求的反复交替,并不等于说今年的去库存化不是一个重要的任务。
在陈淮看来,去库存要与四方面结合。第一,和城市结构的调整相结合。
“如果简单地加大沿海超大城市的供给,在去库存化中消除这种分化,差不多在向全社会发出一个政府在号召人们更多地向特大、超大城市涌入的信号。”
他举例分析称,如果一个城市有100户家庭要买房,结果只有10套房,10户家庭买到房子了,政府说这个价格太高了,要把价格降一些,让7成人都买得起,等房价降下来了,会有更多的群体要搬到这个城市住。
因此,陈淮提出,一定要把去库存着眼于中长期的大中小城市的协调发展放在眼里,作为去库存化的政策组成部分。
第二,去库存一定要和发展租赁市场密切结合。陈淮表示,发展租赁市场是去库存必不可少的一个最重要的环节。
但现实情况是,2016年并没有采取太多明显举措在发展租赁市场上,比如没有鼓励个人和自然人多购房,持有住房,作为租赁的业主的政策,以及在相应的税负体系上也没有明确的指向。
第三,去库存化要和鼓励中低收入群体、中低端群体合理改善住房需求密切结合。
第四,去库存化要和风险的合理配置密切结合。这不是说让一些国企把房子买下来持有着就叫去库存化,房子还是闲着的。实际上房地产业的风险转嫁到国企,或者国企的债权人(银行)的头上,这并没有实现风险合理配置,实际上市场化本身的机制就具有风险自然的、均衡的配置的问题。
最后,陈淮总结道,我个人的看法是,去年末在提出去库存化、去杠杆化的时候,对去库存化的问题估计得过于严重了,对于分化的问题估计的严重不足。
2022-02-17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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